記者黃芳祿/南縣報導

台南縣稅務局表示,超商代收地方稅款範圍,擴大使用牌照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、土地增值稅、契稅、印花稅及娛樂稅及其罰鍰,納稅人只要在繳納期間內繳納稅款,超商都可代收而且免收手續費。

南縣稅務局表示,納稅義務人持列有條碼稅單,於各稅款繳納期間內,可就近到統一、全家、萊爾富、來來等便利商店,以現金繳納,每筆金額2萬元為限。

南縣稅務局表示,除娛樂稅外,便利商店代收稅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內(即尚未加徵滯納金前),惟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24時前繳納者,仍屬逾期繳納案件。

稅務局提醒納稅人如期繳納稅款,以免被加徵滯納金,若未於繳納截止日前繳納者,將只能到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,而且會依法每逾2日加徵1%滯納金,以後類推計算,最高至15%為止。
本文出自: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8/17/11478-2637100.htmse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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